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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碎“四人帮”后,全国各地纷纷创办和复刊文学杂志。一本一本刊物、一封一封
信,不断寄到茅盾手中。请他题词或题写刊名、书名,甚至单位的牌子。
    茅盾看到新时期的文化事业欣欣向荣,心里高兴,因而有求必应,即使是地区或县
一级的小刊物,他也乐意为之。他故乡的“桐乡文艺”、“乌镇中学”、“屠甸中学”、
“乌镇电影院”、“桐乡中学生习作选”等等都是他写的。
    他为曾就读过的湖州中学题写了“科学馆”。给湖州师专的《教与学》题写了刊名
并寄赠《一剪梅》词。给杭州的《东海》、《文化娱乐》,湖州的《南湖》、德清的
《莫干山》等杂志题写了刊头。为京、津、沪和其它省、市甚至地、县办的各种刊物题
签,多达一百多种。
    他为作家茹志鹃的《百合花》题写书名并写序文,给白族作家那家伦的散文集《放
歌春潮间》题签,为《北方文学》增刊题写《文艺天地》,等等。
    作家冯骥才写道:“我和李定兴同志所著的长篇小说《义和拳》由人民文学出版社
定稿待发。茅公从他亲属那里得知这部《义和拳》是出自两个青年人之手的处女作,欣
然给我们题了书名。初题时所用的是繁体字,而出版社根据一般常规要用简体。我觉得
为了一个字(‘义’字)再去麻烦老人很不合适。总编辑韦君宜同志便出面去请茅公改
写。没有几天,负责封面的编辑来找我,给我一张纸,上面写了十多条‘义和拳’三字,
都用了简体,字迹清劲,俊逸洒脱,笔笔又着意不苟,一望而知,这是茅公的手迹。这
位编辑说:‘茅盾同志说,多写了几条,叫你们看哪条好,用哪条,随你们挑。’我听
罢深受感动……茅公于三十年代就在文坛享有盛名,而我们都默默无闻的文学青年;据
我知道,茅公右眼患眼疾,写这样的核桃大小的字颇为吃力的。他何以这样认真和尊重
我们?我于此间感受到的,除去老前辈的爱护与鼓励之外,还有一种伟大的文学家都具
有的平等待人的高尚品德,如同璀璨的光照透我的心灵,使我学到了对于一个人民的作
家来说比知识更为重要的东西。”
    白族作家晓雪也曾写道,茅盾甚至为一张县级文化站办的八开小报《洱海》题写刊
头,并应约为《洱海》编辑部书赠《题白杨图》一诗的条幅。
    收到茅盾题签、题字、作序的单位和个人,无不如获至宝,裱装珍藏。他们将稿费
给茅盾寄来,一张张汇款单由邮递员送到茅盾的家里。
    然而,茅盾却分文不收。他给儿子、儿媳讲:童年时他常在一旁看祖父给人家写匾
额、堂名、对联,都不署名,说是“我之为人写字,聊以自娱,非以求名。”乌镇有一
家富商嫁女儿,要写一本嫁妆清册,要求凡嫁妆中一切物品,都要写成四字一句的对联。
祖父为此花了两天工夫。富商送来纹银十两。祖父不受。他说:“我为人撰写什么,聊
以自娱,非以求利。”
    茅盾嘱咐家里人把汇来的钱,按汇款人的地址一一退回。
    他的儿子韦韬、儿媳陈小曼理解老人的心情,于是不怕麻烦地一次又一次地跑邮局,
复信、退款。
    八十年代第一春。3月7日下午,来自茅盾故乡浙江省的一位编辑,叩开了沈寓的朱
红大门。出来迎接客人的是茅盾的儿媳陈小曼。她告诉来客沈老正在休息。来人说,他
是《浙江日报》编辑部特地派来北京,请沈老为该报即将开辟的《寄语故乡》专栏题字
和撰稿。
    陈小曼对他说:“沈老今年已经八十四岁,身体很虚弱,胃口不好,消瘦,体重才
九十斤左右。
    视力也不了,一只眼睛几乎完全失明,另一只眼睛只有零点三的视力,因此不能多
用眼力,因此不能多用眼力,对外约稿一般都辞谢了。”
    来客听说,有点失望。又听陈小曼说:“不过,爸爸经常向我们谈论起家乡的事,
或许对你们的约稿会答应的。”来客又高兴起来。
    那位编辑走后,小曼把《浙江日报》社来人约稿的事给茅盾说了。老人答应给家乡
的省报写一篇文章。而他体力实在不支,就口述了这篇文章,叫小曼代笔。这篇作于3月
17日的《可爱的故乡》,是一篇蕴含着浓郁乡思的优美散文。
    茅盾让陈小曼把这篇散文,连同题写好的“寄语故乡”,挂号邮给《浙江日报》编
辑部。
    《浙江日报》于1980年5月25日刊出了茅盾的题字和《可爱的故乡》后,给他寄去五
十元稿费。
    茅盾听小曼说了以后,说道:“他们怎么给这么多稿费呢?稿费标准我是知道的,
我们不能收这么多钱。你给他们退回四十元吧!”
    小曼写信告诉那位来约稿的编辑说:“稿费五十元收到了。你们给的稿费实在太多
了,沈老让我退回四十元,留下十元,免得一点不收你们又再次寄来,这样大家都不安
心。
    请体谅老人的心情,并转告一下财务部门,免得他们又将四十元退回来。”
    这件事使江坪同志很感动。他写道:“按理讲,一位中外闻名的作家,不顾年迈,
为报纸写了一篇难得的散文,这五十元稿酬是不多的。但茅公并不这样看问题,而是把
自己当作一名普通的作者。他对自己的要求有多么严格,考虑问题又是多么周到啊!”
    茅盾向来是如此对待稿酬的。比如1958年,百花文艺出版社将他在《文艺报》上连
载的《夜读偶记》出版了单行本。出版社按规定给他寄来了上千元稿费。照说,收下这
笔稿费也是合理的。然而,茅盾却立即致信出版社,说他只收一份稿酬,随即让人将这
笔稿费如数退了回去。
    他对家里人说:“我的钱是很多,可是第一笔钱都是工作和写作得来的。不是劳动
得来的报酬,我绝对不要!一本书,怎么能拿两份稿酬呢?!”
    家里人都觉得他说得在理。
    韦韬和陈小曼得到老人的言传身教,在茅盾逝世后一直秉承这种教导。1983年,人
民文学出版社开始陆续出版《茅盾全集》。这部全集共四十卷,有一千三百多万字。按
照规定,韦韬他们能得一笔巨额稿酬。但是,韦韬和陈小曼联名写信给中国作家协会,
将他们应得的《茅盾全集》稿费,全部捐赠给中国茅盾研究学会,作为开展学会活动和
奖掖学术研究成果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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