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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故乡
    像一只翅膀渐渐变硬的小鸟,孙犁飞出了东辽城,现在,就要向更远的地方飞去了。他
就要离开故乡的田野和乡亲们的熟悉的面孔,到一个比较陌生的城市去了。
     
    一般说来,他降生的滹沱河畔的那个小村庄及其周围,大不过方圆几十里吧,在自给自
足的、极少变动的农业社会里,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一生都可能不会走出这个家乡的圈
子。我们说过,由于时代的变化,农业社会的“稳定性”正在受到冲击和破坏,农村也在逼
迫或选择着自己各式各样的子弟进入城市。从经济条件和文化条件看,孙犁比一般同龄人占
有优势,是农村中的“尖子”,他之被时代的浪潮率先裹挟而去,是必然的。那时的一个中
学生,在农村里,就是凤毛麟角了。
     
    但这对孙犁来说,并不是轻松的事。像他自己说的:他这人家乡观念重,安土重迁。在
他已经度过的七十多年的岁月中,他真正呆在家乡的时间很短,只有十几年的样子,其余的
时间,全在外地度过。无论是在硝烟弥漫的晋察冀,也无论是在歌声不落的延安,抑或是在
喧嚣纷扰的天津,他都不止一次地表达过思乡的感情。离开家乡这些年来,他常常是身在江
海,心怀“魏阙”,在外地生活的时间虽然长,感情的重心却总在故乡身上。在他和故乡之
间,有一种默契,这默契可以用印度古代作家迦梨陀娑的剧本中的人物对话来表示:黄昏的
树影拖得再长也离不开树根,你走得再远也不会走出我的心。①
     
    人们对故乡的感情,是从童年时起就培养起来的。孙犁曾说,爱国主义是人的一种天
性。我们还可以说,乡情也是一种天性,是人的与生俱来的一种感情。在孙犁的童年世界
中,故乡处处显示着她的魅力,——一种具有创造精神的魅力。譬如农村唱大戏,单看戏班
的水平和演出条件,它们无法和城市相比,但在故乡的土地上演出,由于环境的参与作用,
演出的场面就变得精彩多了:我的村庄小,记忆中,只唱过一次大戏。虽然只唱了一次,却
是高价请来的有名的戏班,得到远近称赞。并一直传说:我们村不唱是不唱,一唱就惊
人……
     
    唱戏一般是三天三夜。天气正在炎热,戏台下万头攒动,尘土飞扬,挤进去就是一身透
汗。而有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在此时刻,好表现一下力气,去“扒台板”看戏。所谓扒台
板,就是把小褂一脱,缠在腰里,从台下侧身而入,硬拱进去。然后扒住台板,用背往后一
靠。身后万人,为之披靡,一片人浪,向后拥去。戏台照棚,为之动摇。管台人员只好大声
喊叫,要求他稳定下来。他却得意洋洋,旁若无人地看起戏来。出来时,还是从台下钻出,
并夸口说,他看见坤角的小脚了。①这戏唱得确有生气,不然,在那炎热的天气(当时正是
夏秋之间,农民连得透雨,眼看丰收有望,才酬神谢雨,花钱演戏的),哪来的台下万头攒
动,尘土飞扬?又何须好事者来扒台板?京戏或河北梆子,本来都源于民间,是因为得到群
众生活的营养,才蔚然成风、飞黄腾达、闯进宫廷和通都大邑的。现在,这类戏在民间演,
就是回了娘家,它们吸吮着大地的乳汁,和群众声息相通,所以才能达到台上台下,心照不
宣,一曲未终,万头攒动。这些,就是故乡的参与作用。故乡,是有创造能力、创造意识
的。戏是这样,人也是这样,都需要来自故乡和大地的营养。特别是像孙犁这样具有文学禀
赋和气质的人,更是如此。上面是他幼时在家乡看戏的情景,中年以后,这情景变成了他的
著名长篇小说《风云初记》里的一个场面:
     
    ……在从前,乡村演唱大戏,总得请上几个管台的人,管台的工作,是维持台下的秩
序。乡下人看戏,要拼着全部力气和一身大汗。戏唱到热闹中间,比如《小放牛》唱到牧童
和小姑娘对舞对唱,《喜荣归》唱到花头一手叉腰一手扬着花手娟来回踏碎步,《柜中缘》
唱到哥哥要开柜、妹妹不让开的时候,台下就像突然遇到狂风的河水一样,乱挤乱动起来。
那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们,讲究看戏扒台板,就像城里的阔人,听戏要占前五排一样。他们
通常是把小褂一扒,三五个人一牵手,就从人群里劈进去。挤到戏台前边,双手一扒台板,
然后用千钧的力量一撅屁股,这一动作,往后说可以使整个台下的人群向后一推,摧折两手
粗的杉篙,压倒照棚外的小贩;往前说,可以使戏台摇摇欲坠,演员失色,锣鼓失声。当这
个时候,管台的人,就站到台前边来了,他们一手提着烟袋荷包,一手一按一扬地喊;“乡
亲们!这是和谁过不去呀?还看不看戏呀?”态度既从容又急迫。这样台下就会渐渐安静起
来,管台的笑一笑,又退回打锣鼓的后面,抽着烟看戏去了。①
     
    像这样的描写,可以使我们联想到鲁迅的小说《社戏》,它们都具有强烈的生活气息,
都得自童年时期对故乡生活的记忆。作家的生命力,是和他的作品的生命力同时存在的,第
一个赋予这种生命力以内容和形式的,便是故乡。也正因为是第一个,故乡对于作家的生命
形式,具有创造意味。有人说,作家的本钱是他的童年,那意义,也和这里说的差不多吧!
     
    故乡带给他许多喜悦。哪怕是一副简单的锣鼓,故乡的敲打声也最有诱惑力。每年春节
前后,有多少个夜晚,孙犁被这敲打声从家里召唤出来,和孩子们一起,加入到成年人的
“联欢”队伍。乡亲们也是刚放下饭碗,集在街头,围着一面放在木架上的大鼓,有的敲着
锣,有的扬起镲,兴致勃勃地敲打起来。特别是那鼓手,抡起两只鼓槌,交替敲着鼓心和边
缘,随意地变化着音响和节奏,以调剂人们的情绪。鼓是这些打击乐器中的主力,也起指挥
作用,因而鼓手就成了这支乐队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角色了。如果遇有求雨或出村赛会,那更
是鼓手施展技艺的机会,他们高高站在拉着鼓行进的大车上,舞动鼓槌,击出各种花点,不
断地把人们的情绪引向高潮。在北方,几乎每个村庄都有这样一副锣鼓,通过娱乐,起到了
联络感情的作用。
     
    比起锣鼓,更简单的是冬季夜晚更夫敲打木梆子的声音。这也给幼年的孙犁留下了不可
磨灭的印象。
     
    东辽城虽然只有百来户人家,倒也有穷有富。每年冬季,由富户出些粮食,雇用一名更
夫,每逢夜深,更夫沿街巡逻,徐缓的、钟摆似的梆点清晰可闻,人们习以为常,并不扰乱
梦的安宁。相反,人们还可以从打更的遍数,推算着天明的时间。当梆点变得急促繁乱起
来,人们就要警惕了,那是更夫发现了可疑的情况。这时,孙犁的母亲就会机警地坐起,披
衣谛听。其实并没有什么情况,过了一会儿,梆点又变得钟摆似的单调、平缓,母亲就又吹
灯睡下了。
     
    在打更的人里边,有一个他叫做“根雨叔”的人,和他家是近枝。每逢根雨叔打更,对
他家尤其有个关照,虽然孙家住在很深的一条小胡同底上,他还是一直打到门前。遇有什么
紧急情况,还会用力敲打几下,叫母亲经心。在冬季的夜晚,农民用这简单的声音,传递着
温暖的关切。根雨叔自己的境遇却不大好。他的父亲嫌儿子不够孝顺,上吊死去;他到老来
也因为同样的原因学了父亲的样子。这在村民中留下话柄:一辈儿跟一辈儿,辈辈不错制
儿。其实,农村中的这些不幸,多半都为一个“穷”。所以,幼时听惯了打更声的作家,老
年发出了这样的慨叹:“延续了两代人的悲剧,现在可以结束了吧?”①在故乡的冬夜,孙
犁虽然听了那么多年平缓中时现杂乱的梆点,却没有发生过什么盗案(除去偷鸡摸狗的小
事)。大的抢案,他在全县也只听说过发生一次。“这并不是说,那个时候,就是什么太平
盛世。我只是觉得那时农村的民风淳朴,多数人有恒产恒心,男女老幼都知道人生的本分,
知道犯法的可耻。”“后来我读了一些小说,听了一些评书,看了一些戏,又知道盗贼之中
也有所谓英雄,也重什么义气,有人并因此当了将帅,当了帝王。觉得其中也有很多可以同
情的地方,有很多耸人听闻的罗曼史。”②但是,有一个人物的死,却使他不能忘记,那就
是第一个借给他《红楼梦》的“四喜叔”。四喜叔中年潦例,每逢集市,就挟把切肉刀,帮
人家卖熟肉。无论是牛肉、马肉或驴肉,在他那明亮锋利的刀口下,都像刨花一样飞扬出
来,整齐地码在圆形的肉案上,给顾客夹起烧饼来,既好看又好吃。在他工作的时候,四周
往往围满了人,他则顾盼神飞,谈笑自若。他的令人赞赏的刀法,使他获得了一个浑名——
“飞刀刘四”。有一次散集后,主人请他吃了顿饱饭,又喝了一些酒,他就挟着菜刀回去
了。走在路上,迎面过来一辆自行车,他忽然大喊一声:
     
    “下来!”
     
    “下来干什么?”那人认得他。
     
    “把车子给我!”
     
    “给你干什么?”
     
    “不给,我砍了你!”他把刀一扬。
     
    那人回头就报了案。他也回家睡觉,把这事忘得干干净净。第二天早晨,他被捉进县
城。县长不问青红皂白,把他枪毙,作为“治绩”向上报告。像阿Q一样,他就这样糊里糊
涂地落了个大团圆结局,那本孙犁读过的《红楼梦》也不知去向了。对于这个不幸的事件,
孙犁的结论是:“看起来,是生活决定着他的命运,而不是书。而在我的童年时代,是和小
小的书本同时,痛苦地看到了严酷的生活本身。”①孙犁很爱故乡的风俗。有时候,这些风
俗也在揭示着生活的另外一些方面,它们使孙犁兴奋,也使他思索。下面便是一例:
     
    小康之家,遇有丧事,则请小戏一台,也有亲友送的。所谓小戏,就是街上摆一张方
桌,四条板凳,有八个吹鼓手,坐在那里吹唱。并不化妆,一人可演几个角色,并且手中不
离乐器。桌上放着酒菜,边演边吃喝。有人来吊孝,则停戏奏哀乐。男女围观,灵前有戚戚
之容,戏前有欢乐之意。中国的风俗,最通人情,达世故,有辩证法。①一般认为,比起城
市,农村中的人物总是更保守、更封建一些。其实并不尽然,这里也有相当“开放”的人
物。孙犁家的前邻,有一位和英法联军交战时伤了一只眼的农民,人们叫他瞎老亭。也许是
英雄失意吧,他总是一个人呆呆地、直直地坐在屋门口,坏了的眼睛紧闭着,面容愁惨,老
像回忆着什么不愉快的事。他这样子,孩子们见了有些怕,不敢接近他,村里人也不大到他
那里去。但是,他的一个邻居寡妇却常到他那里去,并且半公开地在夜间和他作伴。这位老
年寡妇毫不隐讳地对妇女们说:“神仙还救苦救难哩,我就是这样,才和他好的。”②这事
出在孙犁的故乡,也是一种很新鲜的见解。
     
    下层人民有他们自己观察问题的方法,有他们自己的道德视角,也有他们自己的语言表
达方式;他们不读书,固然较少开化,但也容易依直接经验定取舍、权利害,不受书本成法
的限制。孙犁多年以后,写过一篇《香菊的母亲》,对于那位和丈夫的弟弟共同生儿育女的
中年妇女,也进行了道德方面的辩护。
     
    总之,孙犁的故乡也许方圆不过几十里,但就它的蕴纳看,就它所具有的经济、政治、
文化、地理、风俗、人物等各个方面的一般面貌看,却也能代表当时中国的基本国情,——
至少在农村这个范围里是这样。所以,这方圆几十里,实在也并不小。
     
    孙犁的故乡是如此厚实有力,作为他童年时期的摇篮,他从这里汲取了足够的营养,有
力气向更远、更大的天地飞翔了。
     
    再见吧,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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