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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需要“费厄泼赖”
     
林思云
     
     
芦笛先生《论“费厄泼赖”应该速行》一文甚好,可惜续文尚未出来。近来公司工
作太忙,颇感筋疲力尽,上网时间稀少。读芦先生《论“费厄泼赖”应该速行》一
文,感慨万千,抽空攒成一文,与芦先生商榷。
     
“费厄泼赖”一词之义以前我也不明,以为和“泼皮无赖”有什么联系,读芦先生
此文才知是洋文“FAIRPLAY”的音译。看来古人还是有气魄,今人要把
“FAIRPLAY”翻成让人联想到“泼皮无赖”的贬义字,定引起别人的怒吼,被骂
为别有用心。
     
芦先生提议“费厄泼赖应该速行”,但我倒是赞成“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或“费厄
泼赖应该不行”。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中,倒不是没有公平,但中国人对公平、对
“费厄泼赖”的理解,却与西方人的理解是两回事。中国人的公平观是什么呢?这
里先举《水浒传》中的一段情节作为例子。
     
中国人没有看过传家宝书《水浒传》的大概不多,大家应该记得这样一段情节:
     
宋江的情人阎婆惜发现宋江与晁盖等江湖大盗有来往时,宋江为了杀人灭口,杀
了阎婆惜,而卖糟腌的唐牛儿误被当作犯人绑到县衙。《水浒》中这样写道:“知县
却和宋江最好,有心要出脱他,只把唐牛儿再三推问。唐牛儿供道:‘小人并不知
前后’。知县道:‘胡说,打这厮!’。。。。。。知县明知他不知情,一心要救宋江,只
把他来拷问。且叫取一面枷来钉了,禁在牢里。”唐牛儿最后被判作故纵凶犯逃脱
罪,脊杖二十,刺配五百里外。
     
浑城县知县并不是一个贪官,宋江也没有对他进行过贿赂。该知县之所以要百般
为宋江开脱,并非出于贪赃枉法的邪恶动机,而是出于“仗义救友”的义举。宋江
是一个好汉,而唐牛儿不过是一介贱民,为了救宋江这个好汉,冤枉无辜的贱民
唐牛儿也是可以的。该知县在救宋江时,根本没有想到无辜的唐牛儿的一生就这
样被他毁了,唐牛儿刺配五百里外是多么的冤屈,唐牛儿的妻儿父母将会多么痛
苦。
     
在“费厄泼赖”的西方世界中,浑城县知县为了救朋友而冤枉无辜之人的行为,完
全是一种被谴责的犯罪行为。而在《水浒》中,作者不但没有批评浑城县知县的“不
费厄”行为,相反却十分赞赏这种“仗义救朋友”的义行。几百年来,数以亿计的
中国读者们也从未对这一段情节提出异议,大概他们也认为浑城县知县这样做合
情合理,认为这样的“仗义救友”没有什么不公平,而是值得赞赏的美德。
     
可见中国人心目中的“公平”,和西方人的“费厄泼赖”完全是两回事。在中国人
的眼中,人是分为“三六九”等的。“费厄泼赖”在同等人之间才能成立,而在不
同等级的人之间根本不需要“费厄”。好汉杀了好汉需要偿命,好汉杀了小喽喽便
是小事一桩,《水浒传》里这样的情节还少吗?难怪司马迁公说:好汉之死重于泰
山,小喽喽之死轻于鸿毛。
     
中国人心目中的人是分等级的,这和西方人的“人人平等”观念相距甚远。以前中
国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出动救护车要某某级别以上的干部,为一个扫马路的出
动救护车岂不是浪费汽油?以前中国经常有这样的报道:“为了救一个普通的工
人,政府专门派出了飞机……”,其言外之意就是一个普通的工人本来不值得出动
飞机,这次是破例。西方的救人报道中,有特别强调“为了一个普通工人专门出动
飞机”的说明吗?
     
中国以前只有帝王将相的宏伟陵墓,却没有小人物的无名烈士纪念碑。中国后来
学西方也建了一个“人民英雄纪念碑”,但国家领导人们去那里送过几次花圈?每
次大人物逝世时,我们倒可以看到“主席”、“总书记”、“委员长”们送来的花圈。
可是西方领导人到中国访问时,不是到“主席纪念堂”,偏去给小人物的“人民英
雄纪念碑”献花。“人民英雄纪念碑”接受外国领导人之花,远多于中国领导人。
可见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死人都是不平等的。
     
由于中国和西方的公平概念相差太大,在西方认为公平的事,到了中国反而认为
不公平,最典型的就是中国的“知识分子”政策。西方人看来,受过高等教育之人
享有比低文化之人更多的特权,是违反公平原则的;而中国人却认为让一个留洋
博士和文盲老农享有同样权利反而是不公平的,博士就应该享有更多特权才算公
平。“知识分子”政策不就是根据这样的精神制定的吗?
     
现在中国有很多知识分子优惠政策,博士进大城市户口可以优先照顾,配偶的工
作可以优先解决。一个博士抱怨他的户口进不了北京可以得到大量的同情,而一
个文盲老农抱怨他的户口进不了北京的话,又有谁会同情他?如果一个文盲提出
要和博士们“费厄泼赖”,肯定要让人笑掉大牙:什么?要让学人文士们和泼皮无
赖们在同一个赛场上“泼赖”?
     
中国的知识分子一方面赞扬西方式人人平等的人权,另一方面又要求政府落实更
多的“知识分子政策”,让知识分子获得更多的特权。在他们看来,知识分子享有
类似于贵族的特权才是真正的公平,中国的知识分子其实就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
贵族。
     
我以前经常到北京出差,每次路过北京火车站时,看到在车站附近或卧或坐、露
宿站头的无数贱民“民工”,就感到十分伤感:假如我的运气再坏一些,假如我生
在一个贫苦农民之家,假如我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我现在不也是他们其中的一员
吗?可是中国的市民们却从他们身边熟视无睹地走开,市民们看来,“民工”就应
该受到这样的待遇,他们根本没有想过是不是应该让民工享有和自己一样的权
利。
     
中国学人到西方可以找到工作,可以永住入籍,正是享受了西方的“费厄泼赖”。
中国的知识分子在西方饱学民主人权,可是一回国就向国家要求特别照顾,要求
什么“出国人员优惠政策”。我真不明白他们如果理解了西方的“费厄泼赖”精神
之后,怎么还会要求各种特权优惠的“出国人员优惠政策”。我看中国人永远也难
以理解西方人所谓的“费厄泼赖”,硬把“费厄泼赖”引进到中国也会变成另外一
种东西。据说新加坡的法律规定,有大学文化的人可以多生几个孩子,美名为优
生学,这样的法律或政策在美国能够通得过吗?
     
芦先生“费厄泼赖应该速行”的提义不错,可惜“费厄泼赖”在中国行不通。如果
更严格地说,应该讲:中国不需要“费厄泼赖”。中国之所以不需要“费厄泼赖”,
是因为中国文化、中华思想与西方的“费厄泼赖”完全抵触,这说不定又是中国人
的遗传子在作怪。
     
     
2000年8月29日写于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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