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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於诺奖的“最后的证言”
     
芦笛
     
     
林思云先生的回应已拜读,到了这个地步,再辩论下去已没有什麽意思。老芦虽爱吵架,
不过一般还是要看对手的,值得的才去答理。当初多次回应格格,是觉得此人虽然糊涂,
然而似乎人格还是端方的,不料后来她(他)自己恬然承认曾经冒他人的名在坛上贴东
西,浑忘了前半个月自己还在埋怨有人“无耻冒名注册”!既是这样,以后老芦敬谢不
敏,和人家桥归桥,路归路,此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如果不管阿猫阿狗都去血
战一番,则老芦结怨于天下,这“滑车”无穷无尽地滚滚而至,岂不要成了累得吐血的
“高宠”?
     
林先生如果是个认真的论敌,就应该正视我在前几篇文章中指出的错误,如果能反驳就
反驳,如果不能就爽爽快快地认错,或者默不作声,让观众忘了这一出也就完了。这玩
意儿又不是输大田大地,有什麽了不起的?比方说,先生在文中指出,我对《三国》、
《水浒》的贬低是忘记了时代的限制,这个反驳极为有理,是我错了,谨此拜服。然而
除此之外,先生却回避了我对先生的主要论点的批驳,采取“避实击虚”的战略,去研
究起论敌的卑劣动机与人格来,要坐实我“洋奴”的罪行,这就没有什麽意思了。如果
我要学先生的样,弹指间先生就得灰飞烟灭──只需把先生的“遗传子”论抛出来便立
刻可以证明谁是“盲目自小”。但这样吵下去,无非是又一场“不芦之争”。这样的口
痰大战,一个正常人一生有一次也就够他后悔的了。
     
我那两篇文章的意思,有才的跟帖已经说得明明白白。鲁迅说,在中国,越没有什麽东
西,咱们就越去讲究那样东西,“中庸之道”就是如此。正因为中国历史上少有中庸,
所以大家都才去讲中庸。的确,最讲究“气节”的朝代莫过于宋朝,然而就是这个朝代
最丢中国人的脸。如今咱们动不动就讲究“民族尊严”,不管相干不相干,什麽鬼事都
要往这个上头扯。洋人偶尔消化不良,胃气上逆下溢,放个屁打个呃,立刻就要在中华
大地上刮起十二级台风。咱们就要奋起龙马精神,群策群力、夜以继日地去苦苦钻研、
潜心推敲、仔细破解人家那平地一声雷之后隐藏著的险恶用心与罪恶图谋。活到如此卑
微的地步,还要以为自己乃是天下最有尊严的民族,不能不让人悲从中来,不可断绝!
     
老芦自下海以来,算起来骂我是“洋奴”、“汉奸”的,恐怕有一万人次了罢。让人家
骂多了,我也常常反省自己是不是真的奴性入了骨而懵然不自知。想来想去总觉得,一
个人真要是铁了心作洋奴,出了国反倒“想作奴隶而不可得”了,因为你天天见那些鬼
子和你一样吃喝拉撒睡,聪明人当然不少,但智力不如你的也车载斗量。你就是下定决
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也无法去“盲目自小”、崇拜一群和你一模一样、只有包装
略异的臭皮囊。
     
记得当年在《人民日报海外版》上读到一篇歌颂某归国留学人员的文章,其中描写主角
在国外听课时竟然写到:“面对著满室的金发碧眼”,令我不胜错愕:我自己在国外呆
了十多年,除了刚出来那会儿有点新鲜感,似乎从来就没注意谁是金发,谁又是碧眼,
更未意识到置身于这些大仙之中原来是何等幸运的遭遇!能身入天宫“面对著满室的金
发碧眼”,靠我本人的修炼显然是不行的,一定是祖上积德,祖坟冒了青烟!
     
你要让我讲“老外”,我就只能想起一个个的个别的人,有的人很好,我很喜欢;有的
人十分傲慢,我非常讨厌;有的人很聪明;有的人很蠢笨;有的颇美,有的人甚丑……
除了一般的道德教养和现代观念(民主法治思想)这些靠后天教育获得的东西远远高出
国人外,在基本人性上他们和中国人根本没有什麽不同,我从来也就不曾象那个《人民
日报》的记者一样,觉得他们是一种特殊的物种,更未以为那金发都是16k 的真金,而
碧眼都是“祖母绿”做的,反倒觉得金发还可忍受,金眉毛、金胡须甚至金汗毛鼻毛就
有些不习惯了。所以当初看到林先生的“遗传子”说,我曾暗自慨叹:看来出国到了日
本还不够,必须到欧美去看看才行。盲目自大和盲目自小都来自于隔膜和不了解,此中
道理,我早就在《合群的自大与放大的自我》、《夷夏大防论》中说过。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体验,也许没有什麽代表性。记得有个中国女作家(记者?)到
了澳大利亚嫁了个洋人,写文章介绍她的性体验,说中国人比起白人来个个是性功能不
全。似乎《上海宝贝》中也有类似心得交流(没有看过,只是听说,如果错了,谨此道
歉)。不过老芦是男人,山妻乃结发土特产,无法体会这些先进经验,只有待来世转女
投胎再去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了。
     
话说回诺奖来。我早已说过,我不是文学家,不配判断高先生是否尸位素餐。如果说因
为本人缺乏林先生那样的魄力,以绝对门外汉身份,去大无畏地指责人家诺委会开中国
人的玩笑就是盲目自小,本人认了,并将继续盲目自小下去,决不复明自大起来。不过
我不会自小到将中国文人从屈原到李杜的光焰万丈的永垂万世的杰作一笔抹杀,胡说只
有工农兵才是文学创作的主力军。
     
该说的都说了,林先生,咱们就此别过。您今后写的东西,老芦决不再多一句嘴。
     
本人已倦于吵架。以后谁要痛驳老芦的谬论只管上,反正我一概不看不理。我过去用英
文写了本书,一直卖不出去。现在我想把它择译成中文,先拿到网上来看看行情如何,
再决定是否全部译出,拿去向中文书商推销。这个周末一定把秀才催的《中国人会思维
吗》写完改定贴出,然后就去翻一章出来。这可是换银子的正经营生,比在网上倒贴时
间当洋奴汉奸实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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