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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绥回忆录的赏析与辨伪(三)


芦笛

值得注意的是,已经有人公开指出了李书作伪之处。该书出版后,毛的秘书和前保健医、
护林克、徐涛、吴旭君等人写了《历史的真实》,指控李老撒谎。遗憾的是,或许是出
於主观爱憎,这本书并没有在海外引起足够的重视。赵无眠先生在《真假毛泽东》一书
中反驳了林克等人,然而我觉得他的反驳是苍白无力的,因为林克等人的批驳中至少有
三条非常有力:

第一、李说他给毛作了前列腺按摩,确定毛丧失了生育能力。徐、吴等人驳斥说前列腺
液不是精液,不能用作检察生育能力的样本。第二、林克指出,中央的严格规定决定了
李老不可能是无所不在的隐身人。第三、李说,林克曾奉田家英指示,为了避免党的分
裂,将毛攻击陈云的重要批示扣压下来。林克说明了中央文件传送与保管的严格规定,
指出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第二条我已在上面讨论过。第一点反驳之有力似乎也用不著再讨论。我奇怪的,是李老
为什麽要撒这个很容易戳破的谎。徐涛的解释,是李既然要“污蔑”伟大领袖大床同眠,
就得处理必然出现的大批私生子,所以他必须编造毛不育的神话。据我的猜想,李作为
一个大夫,不至于不知道这个谎言的脆弱。那话大概是书商加进去的,以杜绝私生子的
出现。

这其实反映了东西方的隔膜。李老已经披露,毛是房中术的踊跃实践者,以此来获得长
寿。这在帝王一点都不稀罕,嘉靖皇帝就差点被他用来操练此术的宫女勒死。而房中术
的要旨,就是通过性交吸取女方的“阴精”,自己却一定要避免射精。通过某种修练便
能获得性交而不射精的能力。张戎的继外祖父夏大夫就是这样,由此得享遐龄(参见
《鸿》)。鬼子们又怎会懂得东方的古怪?所以得捏造一个“不育”的神话。

关於扣压毛的指示,我想补充的是,不说林克绝无可能干那样的事,就算他干了,恐怕
也是杀头的大罪,起码一定会在文革中被斗死。田家英还没有犯过类似的大罪,都还被
逼得自杀就说明了这一点。然而林克就这麽干了,而且还只是把文件压在褥子下,并不
销毁罪证,要等著人家来搜出。事情暴露后,林克却只是被调出中南海,似乎毫发未损。
此事之离奇荒唐,实在是匪夷所思。而且,老毛斗倒政敌,总是谋定而后动,事先可以
隐忍,一旦发难就动如脱兔,倾全力以搏,岂有在文件上恶毒攻击党的副主席后便不闻
不问,浑若从无此事?难道他就不怕陈云在绝望中拼死一搏?

所以,这三点反驳,纵起武侯于泉下,恐怕也无能强为之辩。赵无眠先生在驳斥林克等
人时回避了这些问题,似乎不能不说是“避实击虚”的“迂回战术”。

就连赵先生对林克等人次要的反驳的反驳也显得苍白无力。据说徐涛出示了李老不是从
1954年开始给毛作保健医的证据,上面还有李老自己的签名。对此,赵先生的回答是:
不是毛的保健医,照样可以被请去给毛会诊。这样的反驳实在无法成立。如此说来,书
中那许多给毛看过病的大夫,包括那位舒同找来的老中医,都可以自称是毛的保健医了。
书中写得明明白白:汪东兴于1954年10月2日把李老召到他家去,通知李老中央决定由李
接任毛的保健医。李老后来又提到,此前的保健医是徐涛,但他在肃反中被整,调去作
江青的大夫。

因此,看了赵先生的反驳,我倒宁愿相信徐的说法。本来,如果他要撒谎,何不把谎撒
得更大些,乾脆彻底否认李老是毛的大夫?只把李的“工龄”减去两年又有什麽意思?
类似地,徐和吴承认了李是第一次抢救毛的医疗组长,却否认他在第二次抢救中担任了
这个职务。如果他们要撒谎,何不连第一次也否认?同样,徐等人默认李是305医院的院
长,却坚持说李没有当过中南海的诊所所长,此话似乎也是可信的。承认大的却否认小
的,这似乎不是撒谎者的惯伎。

有的网友说,林书到李死后一年多才出就是我党心虚的表现。此说老芦不敢同意。写一
本书不是容易的事,写批李书就更难。李书涉及的事件如此繁多,时间跨度如此之大,
要一一去核对查实,搜剔出能够利用的破绽,这里面的工作量非常之大,一年多就能推
出书来算是高速度了。而且,据我所知,中共元老中仇毛者大有人在,陆定一就是一个,
罗点点更在她的《点点回忆》中流露了对毛的鄙视和对共产制度的否定。索尔兹伯里也
在《新皇帝》中披露了党内有人故意泄露毛的糜烂私生活,以此来搞臭毛。林书在编写、
出版过程中有无受到掣肘,是谁也不知道的事。

总的来说,我的感觉是林书恰好从反面证实了李书在大的方面是站得住的。因为没法否
认大的,林等人便只能在小处下手,抓住李书中次要的记忆错误或作假成份,亮出过硬
证据来推翻它们,从而给该书的一般信用造成毁灭性的打击。这个反面教训,告诉我们
写作此类作品时必须慎之又慎,切勿授人以柄,因小失大。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应该
感谢林书的出现,感谢海外的言论自由使我们能看到相反意见,从而知道了真话的力
量。

因为林书的驳伪,人们便不能不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麽李书会有这些问题?有的问题
可以归咎于李老的记忆有误,如何时开始任职的问题,有的则是明显作伪,如林、徐指
出的那三点。按理说,遗忘过程一般是个“丧失”而不是“获得”的过程,失忆不可能
使人无中生有地想象出象林克扣压毛的指示那样没有发生过的事。

为什麽李老要撒谎?根据曹长青先生介绍该书出版过程的文章,蓝灯出版社只是看了该
书的两章,就拍板跟他签约。他的版权已经一次性卖断了,此后无论销路如何都与他毫
无相干,何必去作伪?既然这里面没有金钱动机,合乎逻辑的猜想就是,这些名堂是蓝
灯搞的。书出来后已成既成事实,为了维护信誉,就是明知是谎,李老也别无选择,只
有硬著头皮撒到底了。记得在一次演讲中,听众中有人问他有没有搞错老毛不育的事,
他却仍然坚持书里的说法。

李书的中英文版对照透露出来的蹊跷,恰能用上述假设来解释。例如,英文版中,毛写
给华国锋的条子是“act according to the decisions laid down”,似乎是“按既定
方针办”的翻译,而中文版却变成了“照过去方针办”。此外,中央文革小组的全称在
英文版里是正确的,而中文版却错了。最重要的,是中文版的整个语境读起来就不象大
陆人写的。这语境是无法模拟的,必然会在翻译中丧失。比方说,我在本文第一部份里
用了“眼底眉梢都是笑,得意欲溢还住”。如果把它译成英文,让不熟悉毛诗的人翻回
来,就算他的中、英文再好,又有本事翻译成原样麽?

我对毛讲话的口气非常熟悉,如同林副一样,他的话非常有个性。例如他曾在七大上把
周期性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说成是“资本主义大月经”。这种龌龊而又形象生动通俗、
投合农民的理解力与趣味的话,除了他有谁能想得出来?然而李书中文版的毛却根本不
是我熟悉的那根毛。因为毛的话无比生动,要李老忘记原话是不大可能的。问题只可能
出在别的地方。这个语境问题是一个微妙的整体感觉问题,难以准确指出究竟是哪里走
了味。总之,我的感觉是,读英文版,比读中文版更贴近真实的毛。这对於一个以中文
为母语的读者来说真是不可解的怪事。

更可笑的是,中文版中竟然出现“大被同眠”这种金庸小说里的话语(《鹿鼎记》),
让林克等人抓住大作文章,狠狠嘲笑了李老一通,说老毛从来就只兴盖毛巾被,何来什
麽“大被”?很难设想,一个在中南海最内圈度过大半生的人,临到老来却会写出这种
港台文人专用的轻薄调笑话语来。

这些问题,强烈提示中文版不是李老的原稿。的确,该书的扉页上标明它既有英译者,
又有中译者,英文版上标明了英译者是戴鸿超老,而中文版标明的中译者是李老,彷佛
原稿是用第三国语言写成似的。要解释这怪事,只能假设该书一共有三稿:李老的中文
原稿,戴老的英译稿,和某个(些)港台译者的中文译稿。戴稿是根据原稿译出的,所
以那些大陆行话译得比较准确。卖出的中文版是第三稿,它是根据戴稿译回来的,虽然
译得不错,然而不但丧失了大陆人的语境,而且甚至在某些行话上失真露了马脚,连中
央文革的全称都给译错了。

曹长青的文章证明了这个假设基本是正确的。原稿确实是中文,由戴老译出再由某个枪
手作了旨在提高“可卖性”的加工。定稿就定在英文版上,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审书
的人都是鬼子。至于中文版为什麽不用原稿,我的猜想是,原稿和英文定稿的整体结构
一定非常不同。李老不是专业作家,写出来的原稿肯定没有什麽“可卖性”,大概无法
迎合西方读者的口味,所以必须由专业人士作大幅度加工剪裁,甚至把素材打散了重新
组织。由於加工幅度很大,省力的事就是把英文定稿重新翻回中文来,而不是去用那面
目全非的原稿。而译者根本就不是李老,是不熟悉大陆语境的海外华人。大概出版社根
本就没把原稿给他(们),所以才闹出那些笑话来。

这个解释与以下事实相符:第一、据说该书给砍去了三分之一的内容。第二、据有才说,
李老和两位公子都说过:“把版权卖给蓝灯,剩下的一切都是人家来操办了,你就继续
写你的书发表你的演讲吧。”可见,李老没有参加第三稿的翻译和校对工作。第三、根
据曹文,李老的中文稿写出后几年都卖不出去,可见商业意义上的可读性非常之低。第
四、根据曹文,原稿是一次性卖断的,而且连中英文版权在内才卖了区区五十万。出版
社给了这点钱后,再去找李老,让他把定稿翻回来并参与校对的可能性几乎就没有。

因为成书有了这些曲折,可以设想,蓝灯出於牟利的目的就在第二稿中搀进了作伪的成
份。为了消灭毛的私生子,他们那些医学外行就发明了用前列腺液代替精液的笑话,而
这样笨拙的作伪,无论李大夫的医术何等低下,恐怕也不会干出来。而为了让李老的回
忆覆盖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重大政治事件,他们就把李老变成了一个无所不在的隐身人。

这当然是没有直接证据的假设。然而因为作伪是无从否认的事实,所以剩下的就是谁来
负责,要麽是李老,要麽是蓝灯。我只能假定是后者,因为阿加莎·克里斯蒂早就说过,
多数人作案的动机都是为了金钱。从这个角度上来看,我找不到李老作伪的动机,而蓝
灯倒有充足的理由这麽干。

这其实也不奇怪。在资本主义国家,驱使媒体机构的主要动力是金钱。李书出现的这种
悲剧,凸显了资本主义世界不合理的一面。象这样的严肃读物,根本就不应该让出版社
变成商品。本来人家也有预防此类弊病的机构,哈佛和普林斯顿的出版社就是干这个吃
的。健康的程序应该是先由学术出版社出版李老的原稿,然后李老再将版权卖给商人。
如果这样做,就既能为我们留下一本信史,又能普及该书,兼使李老和李两重的腰包充
盈。根据曹长青先生的文章,李老确实试过普林斯顿,却被余英时老有眼无珠地拒绝。
余老这麽作,可以说是对历史犯了罪。

“决不要撒谎!我们的力量在於说真话。”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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