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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餐厅里,金迷嘴角挂着嘲讽也似的清艳笑容,她对面的男人正淘淘不绝抱怨着
前任女友的蛮横无礼、刁钻霸道、面目可憎……
    爱情呵!一旦逝去,再多的甜蜜也如烟消云散,只留下恨意直到天长地久。
    所以说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是真的永远不变的,恨吧?
    再加进一丝轻蔑,金迷掩嘴打了个呵欠,这家伙再不挑明委托事项,她准备闪人,
回家补眠去了。
    “累了吗?上官小姐。”男人殷勤地再帮她倒了半杯酒,早听闻“神风万能社”里
“替身”上官金迷的大名,却没想到是个如此清艳绝色的俏佳人。长得漂亮又会赚钱,
追上手不仅带出门有面子,自己也可以少奋斗十年。他不觉心痒难耐。
    又是只无聊色猪!金迷仰头喝尽酒的同时,悄悄翻了个白眼。幸好她没拿真面目示
人,否则被他缠上了,铁定倒霉十辈子。
    不过他如果看到她的真面目,大概就不会想追她了吧!她不丑,却也称不上娇艳无
双,她强胜在迸发于周身的绝代风华,优雅感人的肢体语言有时比一张面谱也似的美丽
脸孔更加吸引人。
    但人们通常将这种气质归类于“祸水红颜”,这样的女人,男人是不喜欢娶来做老
婆的,怕她们要爬墙。
    “不如吃完甜点后,我送你回家吧?”男人说着,又帮她倒了杯酒,还越倒越满。
    鬼才要让他送咧!住址被知道了更麻烦。金迷举杯,再次喝尽杯中酒,这男人如果
想灌醉她一逞兽欲,大概要有破产的心理准备。全万能社里,就属她的酒量最好,千杯
不醉,没有七、八瓶威士忌,要灌醉她?做白日梦哦!
    看她喝酒像喝水,男人开心地笑了。喝吧、喝吧,喝醉了,她就是他的人了。
    不一会儿厨师送来最后一道甜点——火焰松饼。
    这道甜点是在刚出炉的松饼上抹上蜂蜜,配以时鲜水果,最后喷洒烈酒点火,待酒
精燃完,酒香配着蜜香,香气喷鼻,松饼外酥内软,吃进嘴里齿颊留香。
    不过甜点怎么样并不在金迷注意的范围内,引得她瞠目以对的是那个厨师,他就是
在忠孝东路上募走她一千块钱的义工。
    一次相遇是意外、两次是偶然,那三次呢?她危险地瞇起瞳眸,狠狠瞪着他。
    现在她可以肯定了,这个男人绝对有问题,他到底是何方神圣?意欲何为?
    少炜注意到她的视线,眼里燃起两簇他乡遇故知的喜悦光芒,可是他才张口,金迷
眼瞪里的愤怒立刻叫他闭上嘴。
    怎么回事?为何她每次见到他就生气?他没有得罪过她啊!
    迟一步发现她又变了妆,对面坐着一名衣衫高贵的男子。他们在拍电影?还是在约
会,因此不希望被打扰?
    少炜也不是不通透的人,朝她微微一笑,当做打招呼,放下甜点后,他便安静地离
开。
    “你认识他?”男人瞪着少炜离去的背影,长得这么高大、五官又粗犷有型,真教
人嫉妒。自己虽然也生得不错,但比起那厨师的男人气魄,却还是差了些许。
    “不认识。”金迷低头,默默地吃着松饼。心情虽然被金少炜搅坏了,但对于需要
花钱买的东西,她都带着一种惜福的心态去珍惜,因为那是她的宝贝们换来的。“你不
吃吗?这甜点做得不错。”
    “不,我不爱吃甜食。”男人耍酷地扬了扬眉。
    有病!不爱吃又点,浪费食物,罚他下辈子转世到衣索匹亚去,尝尝饿肚子的滋味
就晓得惜福了。“你不吃,那我吃喽!”她讨厌浪费,反正还吃得下便把两份松饼一起
吃了。
    “请用。”男人自以为聪明地笑着。“你们女孩子就爱吃甜食,不过我喜欢看你吃,
好可爱。”
    恶!她差点把今晚吃下去的东西全吐出来。
    “谢谢,我去一下洗手间。”吃完最后一口松饼,金迷提起她的大包包起身走进化
妆室。
    “白痴男人,恶心巴啦的!”金迷对着镜子做个鬼脸。那个男人,很明显地已经心
怀不轨了,还要跟他谈下去吗?
    虽然她很爱钱,只要有任务,荤素不忌,钱多的她就接;但摆明捞不到好处的,她
跷头的手段也很高明。
    把化妆室的门锁上,脱下一身雪纺纱洋装,打开包包,里头是一套老祖母的行头。
这是她出任务多年养成的习惯,随身多准备一个身分;这习惯在危急时,曾救过她不少
次。
    今晚就决定扮个老太婆吧!
    本来对象是只被迷昏头的色猪,她不需太过紧张,但这家餐厅里还有一个拥有X光
眼的厨师,能看穿她所有的伪装,她不得不小心。
    其实金迷心底也有着一丝不信。他真这么厉害?她要再试他一试!
    快手花了二十分钟变妆完毕,她缩着手、驼着背走出化妆室,光明正大地接近男人
身边,还不小心地朝他身边倒了过去,一个妙手就摸了他的皮夹。
    “干什么?老太婆!”男人鸡猫子鬼川地跳了起来。“走路小心点儿,弄脏了我的
衣服,你赔得起吗?”他果然没认出她来。
    金迷在男人皮夹里摸了一万块,再一个侧身,又物归原位。这男人浪费了她一晚上
的时间,收他一万块出场费,算便宜他了。“对不起、对不起……”她又是哈腰、又是
鞠躬。
    整家餐厅都被惊动了,餐厅经理急忙过来处理状况。
    “这个老太婆突然倒过来,撞翻了我的酒,连衣服都被她弄脏了!”男人抢先告状。
    经理看了他所谓的脏衣服一眼。不过是袖口洒了几滴酒就闹成这样,真是个跋扈的
客人。他再望向老婆婆,七、八十了吧,眼瞇了,手也有点儿抖,大概不小心颠了下,
应该不是故意的,要叫她赔吗?老实说,经理开不了口。
    “经理,客人的洗衣费我出吧?”在厨房里听到骚动,出来察看的金少炜了解状况
后,开口说道。
    “是的,金先生。”经理很高兴地朝金少炜鞠了个躬,马上指挥服务生收拾善后。
    一直缩着脖子躲在最后头的金迷蓦地抬头,瞥了少炜一眼。这家伙是什么身分?经
理居然如此尊敬他!
    察觉到有人看他,少炜搜寻的视线对上金迷的,忍不住靠近几步,他眼里浮起了惊
讶。又是这奇怪的女孩,她怎么又变妆了?她与这男人不是一伙的吗?怎么闹翻了?
    她……不是普通的演员吧?什么样的身分才需要时时变妆?特殊造型师吗?他猜不
出来。
    金迷定定地望了他良久后,转身离开餐厅。
    少伟不确定有没有看错?金迷离去时望他的眼神里写着:跟我出来,有话对你说。
他跟在她身后离开餐厅,却做梦也想不到会被堵在暗巷里。
    这还是有生以来第一遭!他忍不住想笑,以往人们看到他超过一九O的身高、有棱
有角的五官,不管他表现得多和气,他们大多会自动退避三舍,因此从来没有被挟持的
经验,今夜难得开了先例,挺好玩的。“说,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何老是阴魂不散地跟
着我?目的何在?”装扮像老妪,但金迷扣住他颈子的手却是年轻有力的。
    “小姐,我想你误会了,我并没有跟着你。”少炜不想误会再加深,遂诚恳地解释
着。“相遇只是偶然,我们已经在忠孝东路连续募款一个月了;未来的一个礼拜内,我
们还是会在那里;十一月后,我们会转向罗斯福路;然后是中正纪念堂;
    最后,春节期间,我们会举办一场大型的义卖会,电视会转播,不信的话,你可以
等着看。”
    说得跟真的一样,金迷不屑地睨着他。“当我是三岁的小孩?就算忠孝东路两次相
遇是偶然,那今天呢?别告诉我,你恰巧在里头当厨师,依照经理对待你的态度,你的
身分绝不简单。”
    “我的确不只是厨师,”他笑得无辜。“我同时也是老板。”
    “咦?”金迷倒没想到这个可能。但……就算他是一个餐饮业负责人、兼厨师、又
兼基金会义工,但他一眼就看穿她的伪装又怎么说?“还有呢?你的身分不只这些吧?”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他是一头雾水。
    “少跟我来这套!”金迷加重掐他颈子的力道。“能一眼就看穿我的化妆术,你也
一定受过训练吧?”
    “你是说,你一下子是老先生、又变成年轻女人、老婆婆……那件事?”
    “不然还有什么?你怎会看穿我的变妆?”
    “这……”他一副好不为难的样子。“怎么说……就是知道嘛!”
    “你耍我啊!”她怒吼。“就算是直觉也有个来源吧?”
    “但真的没有原因啊!”少炜困惑地搔着头。“第一次看见你,我就知道是你,以
后也都认得出来,你就是你嘛!”
    这是什么鬼答案?金迷愤怒地半瞇着眼,可看他的样子又不像在说谎,莫非她真有
什么疏失,才会被他一眼认出?她暂压下怒气,决定循序渐进,慢慢引导出他的答案。
    “那么我问你,一开始我明明装扮成一个老先生,跟你在一起那个叫小琼的女孩子
也认定我是个老先生,你怎知我是名年轻女性?”
    “原来你是要问这个啊!”了解她的问题所在,少炜一下子豁然开朗。“看走路的
方式啊!”
    “走路的方式?”
    少炜点头。“男人和女人的骨骼构造不同,男人走路时是由肩膀开始摆动,女人则
由腰部开始,因此不管怎样改变肢体动作,天生差异是无法更改的。”
    这种事金迷还是第一次听说,她以前学化妆的时候从来没受过此等教育,不觉愕然
瞪大眼。“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是厨师。”少炜拍拍她掐住他颈子的手,请她放松一点儿,他才好呼吸。
“以前我在法国读料理学校的时候,实习老师曾就猪、牛、羊的各部位肌肉、骨骼跟我
们做过讲解,其实生物的骨骼构造都是不同的,我们要学习经由骨骼接缝处、肌腱……
分割出各种不同等级的肉类,以应用在不同料理上。后来我拿它来观察人类,发现男人
跟女人也可以由其行动上分辨出其不同处。我就是这样认出你的。”
    “原来我跟猪、牛、羊是同等级。”金迷松开禁制,一拍额头,不知道是该哭,还
是该笑?
    “啊……对不起!”意识到自己说错话,少炜慌张地赔罪;手足无措的样子就像……
一块大木头。
    金迷难掩笑意地抿嘴。“然后呢?就算你分得清男、女,但你一眼就认出了我,你
怎知餐厅的女人是我、老婆婆也是我扮的?”
    “我看不出来啊!”
    “喂!”又想耍她,金迷不怀好意的手又爬上他的脖子。“其实,你若站很远,我
就不一定认得出来了。像那天,你恢复原貌的时候,我也没认出来,是后来引起骚动了,
我听说有位小姐坚持自己捐了钱,我猜是你,才跑过去与你相认的。”
    “什么意思?”难不成他有近视,非得站在他眼前,他才认得出她?
    “嗯……应该这么说吧!我是个厨师……”
    “这个我知道,你强调好多次了。”
    真是个性急的小姐,少炜笑了笑,也不生气,续道:“我虽然开法国餐厅,其实我
对各国料理都很有兴趣,也常研究各种香料。然后我发现,人们的身上也有不同的味道,
婴儿的奶味、女人的香水味、男人的汗水味……不同的人,其味道也各异,因此我得接
近你,在某个范围内,大约半径一公尺吧,才能认出你的味道。”
    哪有这种事?原来他不是看穿她?而是闻出她?毁了!这该如何避免?
    “每个你闻过的人,你都记得住?”实在很不愿意承认,她,鼎鼎有名的“替身”
上官金迷,竟会栽在一个兴趣诡异的厨师手上。
    “不一定。”少炜也觉奇怪,为什么她的味道会深刻在记忆里,忘也忘不掉?
    “那可不可以麻烦你忘记我的味道,以后在路上遇见,也当是陌生人擦肩而过,彼
此相忘于江湖里,你觉得如何?”
    “啊?”她一番咬文嚼字的发言可把他清明的脑子给搅迷糊了。
    “我是说,我不想认识你,因此也希望你别在路上随便认我,我觉得很伤脑筋。”
她更怕丢了饭碗。
    原来她是这么讨厌他!少炜莫名地感到一丝难过。
    “对不起,我打扰到你了,我会记住,不再认你。”
    瞧他沮丧的样子,金迷不觉有些罪恶感,失去灿烂温暖笑容的他更让人心疼。
    “喂!男人大丈夫,垂头丧气的像什么话?挺起胸膛,开朗一点儿!”她用力一拍
他的肩膀,帮他打气。
    “我知道。”少炜抬头一笑,难掩苦涩。“但今晚还是让我送你出巷子吧。这里是
一些餐厅、PUB的后门,你单身一个女孩子在这里走动很危险,我送你到大马路。”
    “谢谢!”真是个善良的大好人;但就是太好了,想起他对身边每一个人都同样体
贴,男人、女人都一样,她心底有丝莫名的气闷。
    相伴走到大马路口,他们没有道再见,因为本不欲再见。尽管彼此心中都有着些许
落寞,但他们还是连挥手都没有,各自转身离去。
    金迷才走到公车站牌下,一个男人就靠了过来。“上官金迷小姐吗?”
    嗅闻到危险的气息,金迷俐落地后退一大步,摆出应敌姿势。
    但已经来不及了,对手用的不是刀枪或拳头,而是乙醚:药水遮天蔽地喷洒过来,
金迷不小心吸了一口,眼中的景物迅速轮转起来。
    “我知道你是,因为刚才走出餐厅的人只有你跟另一名大个儿,他不可能,那么就
是你了。”男人说道。
    这家伙是个行家,他调查过她、还跟踪她,也许连餐厅里那只被她放鸽子的大色猪
都是他的同伙,因此能如此快速、准确地掌握她的行踪。
    她太大意了,该死!现在该怎么办?她的头已经开始晕了,手脚逐渐发软,这男人
始终隔着距离绕着她打转,大概也听闻过她俐落的拳脚,所以不愿与她硬碰硬,只与她
耗时间,待她药性发作,他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将她擒住。
    可恶!偏偏此刻,她最缺乏的就是时间,待力气耗尽,她就死定了。
    就在金迷脑袋晕得不知今夕是何夕时,一只宽厚的大掌揽住了她的肩。
    迷茫间,金迷回头一望,是少炜日阳也似的光辉笑颜,一股精神力量流进她体内,
就像迷途的羔羊乍遇天使的指引一般,她感到安全。
    “你怎么样?”少炜忧虑的眼眸定在她微白的俏脸上。疲惫地摇了摇头,她跟跄两
步,软软倚进他的臂弯里。
    “臭小子,想逞英雄?当心死无葬身之地!”偷袭金迷的男子阴鸷地说道。
    “你意图绑架,才该当心法网恢恢呢!”想不到平日温和到近乎没脾气的少炜,也
有疾言厉色的时候。
    “法网?”男人撇嘴一笑。“看是我的死神厉害、还是你的法网强!”他两手一转,
一把弹簧刀迅速在十指间闪动着,确是个用刀好手。
    “红刃!”杀手界若有排行榜,“红刃”无疑是五十名内的高手,金迷很讶异会在
这里遇见他。他们应该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吧?或者她最近接了什么任务得罪了他?
    不!现在该担心的不是“红刃”的来意;有危险的是少炜,对手是有名的杀手,他
讨不了好处。
    “你快走!”她拍拍他厚实的肩,示意他远离是非之地。
    “不行,我走了,你怎么办?”少炜沉稳的眉目中,有一股自信的气质。
    但金迷还是担心。“我的事与你无关,你别多管闲事。”她虽然头晕得快要昏了,
却近是逞强地推开了他的扶持。
    “这不是管不管闲事的问题。人类之所以高于万物,就是他们有济危扶困的精神;
而社会风气日渐败坏,就是这种精神被抹灭了。我不能说要济助天下,但今天我见到了,
若仍置之不理,就是为这治安的崩毁添加一笔罪孽。这种事情我做不到。”少炜相当固
执。
    什么时候了,他居然对她发这种牛脾气?!金迷恼得险些当场昏给他看。
    “佩服、佩服!”被金迷认出身分的“红刃”阴狠一笑。“你想当英雄,我就成全
你。”弹簧刀带着一股凌厉的气势挥砍过来。
    金迷拚出最后一口气,拉着少炜避开攻击。“你这个笨蛋……”一句话未完,弹簧
刀又反削回来。这回金迷已经没力气拉动少炜,只好横身向前,将他护在身后,眼睁睁
看着刀锋朝她胸前砍下。
    突地,一只强壮的手臂挡在她面前,刀子划破他的衣衫带起一溜血珠。
    “小心——”她勉强踢腿,阻止“红刃”的刀子对少炜造成更大的伤害。
    “药性已经发作,你挡不住我的。”“红刃”冷笑。
    这时,少炜忽然动了。他挥拳的姿势像个饱受训练的拳击手,每一拳挥出都挟带着
利风,又快又重。
    “红刃”闪了两下,却还是中了一记直拳,胸口立时闷得差点断气。那记拳头到底
几磅重啊?这一拳教他痛得五官都皱在一起了。
    想不到少炜高壮的体格不是长好看的,他的拳脚也有两下子。金迷讶异地瞪大了眼。
“你叫什么名字?”“红刃”恨声问道。
    “不要说。”金迷怕“红刃”要找他麻烦。
    少炜却已经很诚实地开口。“金少炜。”
    这个蠢蛋!他不晓得防人之心不可无吗?毫无节制的诚恳只会缩短自己的寿命。这
一次若逃得过,她一定要尽快解决“红刃”,免得夜长梦多。
    “你还要打吗?”少炜无畏无惧地看着“红刃”。
    “红刃”反而却步了。所谓一夫当关、万夫莫敌,讲究的就是气势;一旦气势输了
人,这场仗也不用打了,必败无疑。
    “红刃”摸着前胸痛彻心扉的瘀伤,怀疑少炜是否一拳打断了他的肋骨。
    “你放心,我出拳有分寸,不会给人致命打击的。”曾经得过自由搏击冠军,少炜
是有一拳击碎十块砖的纪录,因此他的态度不卑不亢。“红刃”却觉得他是在讽刺。
    金迷则更是气得想一拳扁晕他。这家伙,该死的诚实也不会看场合,他是怕“红刃”
不懂得乘胜追击,特地提醒“红刃”别放弃吗?
    看来要依靠他,她大概得有今夜睡马路的心理准备。但……天气这么冷,没有被窝
很可怜耶!
    靠人不如靠己,她决定自力救济。悄悄按响怀里的CALL机,刺耳的铃声吓了两
个对峙中的男人一跳。
    “终于有响应了,等得我差点急死。”她勉强自己站直房子,取出CALL机,边
看边笑。“是‘小鬼’和‘冰死神’啊!还算不错,有他们两个来也够了。”
    “你找帮手!”“红刃”恨声怒道。
    “你疯啦?‘神风万能社’向来是团体行动,你哪时见过我们单打独斗?我会独自
出门才有鬼咧!”她虚张声势。
    “红刃”本来是很相信自己的跟踪术,但前一秒才败在一个无名小卒手里,再面对
金迷的挑衅,不知不觉间他胆寒了。
    “今天暂且饶过你,下一次,我绝对会逮到你——‘替身’上官金迷。”
    如果再栽一次,她上官金迷的名字就任人倒着写啦!还想捉她?别做梦了。不过
“红刃”一离开,她挺直的身子立刻歪歪斜斜地倒下了。
    “小姐——”少炜及时扶住她。“你还好吧?撑着点儿你的同伴就快到了。”
    “白痴!”金迷瞪他一眼,硬撑住疲累至极肉体的精神在“红刃”走后,也跟着涣
散。少炜温暖的胸怀,持续发散着某种安定人心的特质,终于她吁口气,缓缓闭上双眼,
毫无防备地交出了自己。
    不是缺乏警戒心,而是感到少炜有力的双臂正紧紧守护着自己。之于他,太多的顾
忌是不必要的;直觉告诉她,只要有他在,她就会很安全,她信任他。“小姐!”少炜
惊喊,一股慌张瞬间窜上,占领了他的心。直到发现她只是睡着,他像洗过一趟三温暖,
全身冒冷汗。
    这个他连身分都还不清楚的女孩,竟能如此左右他的情绪?真是奇怪啊!
    多特别的女孩!以一种堪称荒谬的姿态闯进了他的生活,而他的记忆竟自动存取了
她的味道,为什么?
    茫然地想着,可他真的一点儿也不了解她;比如现在,他不知道该带一个睡昏了的
女孩上哪儿去?只有带她回家了,希望她醒后别误会他。
    乙醚的麻醉性虽然强,但对于常年在黑白两道间游走的金迷而言,她的身体已经习
惯了各种偷袭,因此她只睡了四个小时,半夜雨点,她就醒了。
    反而是少炜,大概是生活规律的关系,这时刻他好梦正酣。
    “去,还以为你多君子呢!想不到才见第三次,就把我带上你的床。”她没好气地
搓搓他厚实的胸膛,一股电流沿着指尖直射她心底,霎时她全身发麻。
    “怎么回事?”她紧张地缩回手,愕异不已。“这家伙有超能力吗?”忍不住好奇,
她又搓了一次,这回,她连筋骨都酥了。
    那种脸红心跳的感觉,就跟她手抚钞票时的快感一模一样。
    疯了!这家伙又不是她的小宝贝们,她怎会对他有这种感觉?而且,好想再碰一次
耶——
    狂猛的快感一波强过一波,当她将脑袋倚近他的胸怀,她的脸蛋乍然发烫。
    完了,她是不是生病了?金迷慌慌张张起身,正想彻底远离他的气息吐纳范围,却
发现他的右手正紧紧箍住她纤细的柳腰。
    他的体热在她的腰部扩散着,很快就影响她的全身;她的呼吸再度加快,心跳频律
已完全失常。
    头好晕,是乙醚的后遗症吗?金迷用力地扳着制住腰部的大掌,然而他的力气却大
到她难以撼动分毫。
    “走开啦!”在极度惊慌下,她抬脚踹了他一下。
    “唔!”少炜缩回右手,迷迷糊糊地打着呵欠睁开眼。“怎么回事?”
    禁制一松,金迷迫不及待地跳下他的床。
    “你醒啦?”他关心问道。
    “废话!”她眼眶微红、双手插腰。“再不醒,只怕要被你欺负去了。”
    “你误会了。”少炜急忙解释。“你晕倒了,是我抱你回来的,你一直捉着我的衣
服不放,我扳不开你的手,才会抱着你睡,但我绝对没做出什么不轨举动。”
    她会做这种事吗?金迷臊红了花颜。是很有可能,因为他们两人连衣衫都没换,但……
孤男寡女同榻而眠就是很讨厌嘛!
    “小姐?”瞧她呆愣的模样,少伟以为她麻药未退,忧心地揽住她的肩。“你还好
吧?”
    一股颤麻自他掌中窜进她体内,金迷如遭电击,急忙推开他。“别碰我!”
    少炜愕然退了开去,眼底难掩受伤的神色。
    “我……”这样对待救命恩人是有点儿过分,但……她就是无法坦然接受他的碰触
嘛!“我还是先回去了。”
    “我送你。”
    “不必了!”金迷跳离他一大步,却在眼角间瞥见他血迹干凝的手。老天,他的伤
口连清洁都没有耶!“你的手……要不要看医生?”
    “我……”少炜看一下受伤的右手。“我想应该没那个必要,不是很严重,擦点儿
药水就好了。”
    “那……我帮你上药吧!”“咦?”还以为她很讨厌他,恨不能永远别再见他呢!
这会儿却突然关心起他的伤口,奇怪?
    “那是为了救我才受的伤,我该负点责任。”她负气地说。
    “那……好吧!”说不过她,少炜只得取来急救箱,由金迷帮他上药。
    伤口很浅、却很长,看得出来是刀锋触肤的一剎那,被他机灵地移了开去。对于他
的深藏不露,金迷不觉另眼相看。
    “你的功夫不错嘛!”
    “还好”他蹙了下眉,双氧水在伤口上造成的刺激非比寻常。
    “很痛吗?忍一下,就快好了。”包扎伤口的时候,不小心又碰着他的肌肤,金迷
骇得砸碎了一瓶药水。
    “没事吧?”少炜一脸关怀地轻拍她倏然转白的俏脸。
    金迷更是吓得忘掉呼吸。“我……我还是先回去好了,再见。”再不走,她的心脏
会挂在这里。
    “小……”望着金迷仓皇离去的背影,少炜一阵怅然若失。她为什么这么讨厌他?
他真的有如此可憎吗?唉!难解的情绪、莫名的感觉,他都被搅迷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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