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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杂文
     
    杂文这一名目,不见于《昭明文选》,也不见于《唐文粹》,却见于宋初编辑的文
学总集《文苑英华》。《文苑英华》用二十九卷的篇幅(卷351—379),选录了它所谓
的杂文。它又把杂文,按不同的性质,分为十五类。即:问答、骚、帝道、明道、辨论、
赠送、箴戒、谏刺、纪述、讽谕、论事、杂制作、征伐、识行、纪事。其中明道、谏刺
两项,又各附杂说。
    这种分类,显然是不科学的,也是混乱的。例如明道和辨论;箴戒和谏刺;纪述和
纪事;杂说和杂制作,就很难区分,可以归并。实际上,它所收罗的这些杂文,归并成
三大类也就可以了。这就是:说理,纪事(包括记人),讽谕(也就是寓言)。
    应该说,杂文是散文中的一体,而这一体,是把那些容易定名称的文章,分出去以
后,汇集其余而成。因为形式杂,内容杂,所以再给杂文分类,就更困难。我们姑且不
要去责备《文苑英华》分类上的缺点。它为我们确立了一个杂文的名目,列出了几百篇
文章,让我们阅览,得识中国的杂文,源远流长,在唐代(它主要收集的是唐文)已经
有这么精粹的杂文范本。对于编者,后人是只有感谢欣慰之情了。
    《文选》是中国最早的一部文学总集,它对文体的分类,不过是:赋、诗、骚、诏、
表、书、序、论、碑文等等。这种分类法,一直被沿用。但是,文章的体式,是不断发
展变化的,花样越来越多。有些文体,过去是大户,是热门,后来就消歇了,没有了。
这主要与政治、社会情况有关,与实用有关。例如古文中的诏、表、制、策等等形式,
现在就只能在书本上见到了。新的复杂的社会生活,要求新的多样的表达形式,新的文
体,应运而生,是很自然的事。唐以后,杂文这一形式,因为能包罗万象,运用自如,
就来了个大发展。
    表现方法,也越来越丰富灵活了。
    文章一事,也很难说。诏、表虽然没有了,代之而起的是讲话、决议和报告。碑传
之体,一直不衰,现在重视的是悼辞。诗词为性灵抒发之工具,人们一直把握着,广泛
运用。
    至于书、序、论之作,那就更触目皆是了。
    但是,杂文是一种比较灵活的文体,它的动向,不只有纵的开发,还有横的渗透。
把一些原有自己疆土的文体,变化归纳在自己的版图之内。
    请同志们打开鲁迅的杂文集。其中除了杂感随笔以外,还有通信(论创作和翻译),
序跋(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第二集等),有记人记事的类似小说速写的,如《阿金》,
也有完全是散文的,如《为了忘却的记念》。此外有记典故的,记时事的,和有关文籍
史料的文章。一些严肃的理论,如《对左翼作家联盟的意见》,也编辑在内。
    鲁迅把这些文章,编入杂文集,当然不是权宜之计,是有根据的,有传统的。
    现在有人认为杂文就有一种:鲁迅的杂文。杂文就有一种笔法:鲁迅的笔法。这是
一种误解。杂文绝非鲁迅一家,古典的先不说,“五四”以后,写杂文的人很多,有成
就有风格的也不少。上海是繁华之地,报纸副刊多,杂文登的也多。人称海派杂文。京
派地处幽燕,国事一直纷扰,除故作闲适者外,有内容有感触的杂文也常见。鲁迅成为
杂文的泰斗和象征,领袖杂坛,有时代的和他个人的因素。时代需要他这样的杂文,他
也勇于献身,并具备写好这种文章的素质。海外有些评论家,国内也有一些人跟随,以
为鲁迅的杂文,不是文学创作,并假惺惺地为他惋惜,是何居心,不得而知。
    我以为鲁迅杂文,在当时能起到那样大的影响,并非偶然。是因为:一、他的杂文
的时代作用;二、他的杂文的战斗实绩;三、他的文章的功力示范。
    确实如此。当年每逢读到他的一篇杂文,都会感到:这不只是投枪、匕首;更是号
角、战鼓;一字一句,都具备十里埋伏,八面威风,所向披靡的力量。可惜这种讲法,
目前已被看作陈词滥调,为很多人听不进去了。
    鲁迅的杂文笔法,也不只是一个笔法。如果学不到精神,只学到皮毛,那就只能照
虎画猫,玩弄一些挖苦、俏皮、讽刺的字眼,成为浅薄平庸之作。
    关于鲁迅笔法,延安时期,有人提出“还是鲁迅笔法”,受到批评。这种笔法,也
就没人再敢研究。现在又有人提出:
    “还是鲁迅杂文的土壤”,运用这种笔法,好像又有了更深厚的根据。土壤,经过
半个世纪,可能还会有些变化,不会和鲁迅时代完全相同。
    我以为,学习杂文,不能只学鲁迅一家,也要转益多师。
    也不能只学他的杂文,还要学习他的全部著作,包括通信和日记。学习鲁迅,应该
学习他的四个方面:他的思想,变化及发展。他的文化修养,读书进程。他的行为实践。
他的时代。
    不能把鲁迅树为偶像。也不能从他身上,各取所需,摘下一片金叶,贴在自己的著
作、学说之上。比如“改造国民性”,如果认为我们的国民性,一无是处;而外国的国
民性,毫无缺点,处处可作中国人的榜样,恐怕就不是鲁迅的本意。
    对中国传统文化,也是如此。再比如“拿来主义”,如果以为捡拾外国人的洋破烂,
如旧西服之类,也是鲁迅的拿来主义,那恐怕就很糟糕。对西方文化,也是如此。鲁迅
确实主张,并且身体力行,借鉴外国的进步文化成果。但如果认为凡是外国的,就都是
好的,可以拿来的,那就像他讽刺西崽相的文人一样:“英文,英文,一笑,一笑了。”
    改造国民性,老实说,并不是一两篇小说,一两个新的学说,所能奏效的。如果是
那样,“五四”以来,这么长的时间,早该改造好了。这要靠政治、经济、教育、法制,
共同努力,才有希望。当然,文学也是一种教育手段。但近来一些论者,又不愿承认这
一点。你不承认文学可以教育人民,又如何实现你的改造国民性的宏愿呢?恕我直言,
如果只靠当前这些文学作品,慢说改造国民性,连你那个大杂院的居民性,也改造不了
分毫!
    “文化大革命”以后,我们的杂文,有很大的发展,很大的成绩。名家辈出,形式
多样。继续吸收古今中外杂文创作的经验,杂文的前途是无限光明的。
                       1986年10月20日改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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