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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一个失落了的梦幻 (代序)
     
     
芦笛
     
     
我小时候是个超级顽童,惟一能使我停止作怪、安静下来的东西是小人书。年齿稍长,
我就开始结结巴巴地念《水浒》、《三国》、《西游》。当年那些“水许”、“双鞭呼
延豹”、“霹雳(这两个字倒没念错。“有边读边,无边读中间”也)火泰明”等等,
常常逗得大人捧腹大笑。没等到字认全,我就一头扎进了书堆里。古今中外,三教九流,
只要是落到手上的印刷品都统统贪婪地吞下去。家贫买不起书,我就天天到新华书店去
“站读”,什麽《烈火金刚》、《野火春风斗古城》、《苦菜花》、《平原烈火》等等
大部头都是在那儿看完的。记得那儿的墙上贴著个标语,是高尔基的语录:“爱好书籍
吧,它是知识的源泉!”我根本不需要那个鼓励。在我,爱书是天性,如同饮食男女是
人的大欲一般。我可不是到书里去苦苦寻觅知识的。曾有位长辈问我:“你为什麽这麽
喜欢看书?”我答:“因为好玩。”他老人家顿时斥之以鼻:“什麽?好玩?你想到的
就只有玩?真没出息!”
     
那大概是我第一次接受的人生哲学的教育,我从此知道人生到世上来可不是来玩的。不
管你有什麽爱好,那后面都必须深藏著高尚的目标与宏大的志向。体育由西方人而不是
由中国人发明,而且堂堂的奥林匹克大赛竟被鬼子们称为“游戏”,光从这其中似乎就
可以看出东西方人生观是何等的不同。
     
然而我就是不可救药地喜欢在书中玩。等到上初中,我已经打定了主意:以后要上中文
系。想想看:能在书中玩一辈子,以玩为职业,那将是多麽幸福的人生!可惜没多久家
人又关心我的人生道路了,当他们知道我的选择的时候便异口同声地说:“中文系?没
出息的才去学中文呢!学中文何必上大学?你又不是不识字!”
     
我当然识字,而且急切地想显得有出息,免得让爱我教我的亲人失望。这样我就毅然决
定学理科,不仅如此,我还立志要当科学家,以便成为有出息者中之更有出息者。以后
的人生道路真是山重水复,一言难尽。等到柳暗花明,峰回路转,我总算如愿以偿,在
数十年后当上了一个科技匠。应该说,我是没有什麽可后悔的了。可惜我的本行和文学
爱好有点小小的区别──它不好玩。
     
於是这才悟出,好玩与否,其实不仅是人生幸福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分,而且是决定一
个人是否有出息的前提。所以,一个社会中觉得好玩的人越多,这个社会也就越有出息。
可惜在中国,人们不是把自己的本行当作饭碗,就是把它当成里面藏著“颜如玉”、
“黄金屋”或是诺贝尔奖的保险箱,很少有人为了好玩,终生正二八经地去干一件事。
这,大概就是中国人至今没拿到诺奖的一个重要原因。
     
就这样,为了有出息,我牺牲了好玩,大半辈子混下来,结果是既没有出息,又过得极
不好玩,日日夜夜萦绕在心头的只有卢梭的名言:“在人类社会中,个人的幸福常常取
决于他人的意见。”(大意)在我们中国,个人的幸福似乎完全取决于他人的意见。所
以,个人是否真的幸福其实并不重要,在别人眼里显得幸福才真正是生死攸关的。更不
幸的是,我们还特别爱关心他人是否幸福,特别乐于教导别人怎样过日子才能作既幸福
又有出息的人。从许多方面来说,我们这个社会离鲁迅写《狂人日记》的时代仍然不是
很遥远。起码,我们至今还没有学会为了自己而不是为了家族的荣耀和邻居的艳羡而
活。
     
因为这点小小的感悟,我开始杂乱地写点杂文。这部份是为了自己的好玩,部份是为了
未来中国的孩子能够随心所欲地追求他们的好玩。至于读者读这些东西时是否觉得好玩,
我可就顾不上了。我所能说的只是,这些文章,是我那再也找不回来的绚烂的梦幻的碎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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